A. 考駕照程序-

1. LEARNER LICENCE [學習駕照]-
a. 須先於2~3週前預約登記考試,考試除筆試外尚須通過口試。
b. 報考資格限16歲以上持有RESIDENT VISA 之人報考。
c. 當取得學習駕照之駕駛人,駕車時必需邊上坐有一位持有二年以上正式駕照且年齡必需在 20 歲以上者隨行。
d. 再經 6 個月學習期間,方得報考 [限制駕照]

2. RESTRICTED LICENCE [限制駕照]-
a. 通過 LEARNER LICENCE 15 ~25 歲之人,經 9 個月無肇事記錄並經 2~3 週預約登記可參加 PRACTICAL TEST [道路駕駛] ,通過

     ACTICAL TEST 後,可取得限制駕照。
b. 限白天駕駛,惟不得搭載乘客( 除非邊上坐有一位持有二年以上正式駕照者)
c. 25歲以以下者,再經18個月無肇事記錄,方得報考 FULL LICENCE

3. FULL LICENCE [正式駕照]-
a. 25歲以上之成年人,於通過 LEARNER LICENCE 考試,可直接預約 2~3週後參加 PRACTICAL TEST,通過 PRACTICAL TEST 即可換取

     FULL LICENCE
b. 預約登記等待時間,視各交通單位工作量而定,有些單位預約次日即可應試。

B. 靠左線駕駛之規則

靠左駕車規則係指,除非您想停車或讓別車超車,否則不是要您一直靠近路左邊駕車或駕駛在兩線中間,而是依據下列原則駕駛。
1. 若路面分有中線時,隨時保持在您使用的左邊路線內。
2. 若路面無中分線或多線道時盡可能靠左行駛。
3. 若路面分有中線,而在中線左側路線內為多線道時,除非您想超車,否則盡可能靠最左側行駛,以免阻礙右線之交通;竁w備右轉或其它線

    阻礙時,才使用右線。
4. 左轉彎時,請靠最左側順轉角行駛;右轉彎時,請靠最右側順轉角行駛,如右側有備轉區(路中白色三角斜線區),應直接駛經備轉區備轉;不

   順轉角而走是危險而又不合法的,因您不知轉彎後之路況?

C. 超越前車 (超車)

超車時請經由右邊超車,除非:
1. 有交通警察指揮下。
2. 當有多條行車線時,若是安全,您可從左面車道超車。
3. 或因有以下三種情況,亦可從左邊超車:
(a). 您超車的那部車是因它在不同的路線。
(b). 因那部車不移動。
(c). 因那部車要右轉。

怎樣超車:
1. 在超車的過程中,您要能看清前面的景物,要時常保持100公尺的視野,能令您安全駛入您心想的路線。
2. 查看後面其它的車輛。
3. 預先發 3 秒信號燈,才可轉換行車線。
4. 在超車後不可直接再轉回同一車線,除非再發 3 秒信號燈和在安全情況下才獲許可。
5. 若別人想超車,不可加速阻止。

什麼地方不可超車:
1. 車轉駛慢或停下讓路給行人過斑馬線時。
2. 在鐵路十公尺內。
3. 在十字路口。
4. 接近彎角、山坡或在整個超車過程中視野看不到前方100公尺時5. 路右邊有雙重黃色線。


不准超車線 (Yellow Line)
1. 這是一條雙重黃色線或是一條單黃色線且緊臨在白色路中心線的旁邊。
2. 當您看到雙重黃色線,表示左右二線道,均不得超車;當您只看到一條黃色線,而邊上之中心線,係靠在您這一方時,表示您不能超車,除

  非:
* 您超車時,不需越過在您右方的黃線。
* 且在超車的整個過程中,能看清前面100公尺的視野。

D. 駕駛燈號及手勢規則

1. 在擬停車、慢車、轉向、移向左或右車道、由停車處開車或轉換行車線前,均必須預先 3 秒,發出燈號或手勢,所有燈號或手勢都需清楚地

   讓其它的駕駛者看見。
2. 當有兩條轉同一方向的路線時,而您在其中一條,您需順著您轉的路線,不可中途換路線。

E. 十字路口

1. 若前面路口塞車,不得再駛入路口。
2. 若有另一車和您車同時接近同一路口,不得加快速度。
3. 未進J圓環 (Round About ) 的車,必須讓已在圓環內的車先行。
4. 當您看到『STOP』這標誌時,您一定要完全停止您的車輛,讓路給其它車道的車輛先行並看清左右均安全後,才可繼續開車行走。
5. 當您看到這個『GIVE WAY』標誌時,您一定要讓路給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假如兩車所佔車道都有讓車標誌時,我們就根據下述讓路規則

  決定何車先行。

什麼是讓路(GIVE WAY)規則?
假如轉彎的車,應先讓路給其它直行車輛並讓路給從右方駛來的車。
一般讓路規則:

1. 轉彎車及欲過中線的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2. 直行車讓右方直行車先行
3. 其它情形皆要讓右方來車或從右邊轉彎的車,但自2012325日起在十字路口直行車擬右轉時,即直接右轉,無需讓右側擬右轉車先行.

4. 轉彎車以小轉車(左轉車)讓大轉車(右轉車)先行,2012325日起此項交通規則更改為:轉彎車以大轉車(右轉車)讓小轉車(左轉車)先行
 

F. 停車

1. 將車停在路的左邊 (除非單行道才可停右邊)
2. 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最好離路邊 3 公尺處。
3. 將車退後時,必須查看清楚有無小孩,可能的話請您朋友幫忙觀看。
4. 在上坡停車時,將前車輪轉'向右情A推入一擋,拉手煞車。
5. 在下坡停車時,將前車輪轉向左 (渠邊) ,打倒車擋,拉手煞車。
6. 將車輛平行的停在左面渠邊 (除非有其它停車標誌)
7. 常在左邊停車,除非是單行道才可在左邊或右邊 (除非有禁止停車的標誌)
8. 您不能在晚上時停車於任何街道,除非您有兩盞後尾燈或前旁燈或反光燈,能清楚的讓在50公尺外速度50公里 / 時速範圍內看見您的車和

    100 公尺外速度較高的地區。
9. 如貨車或拖車 (trailer) 發亮紅尾燈在車後的右邊,要讓任何車輛能在100 公尺內看見,如果貨物長度超出車輛1.5 公尺時,燈要放在貨物的右

  後方。

什麼地方不能停車?
1. 路的右邊 (單行道除外)
2. 可能涉及危及其它駕駛者安全的處所。
3. 接近轉角、高地迴旋處、路口,因為您的車輛停在該處會阻礙其它駕駛者的視線。
4. 盡可能不在路邊停車 (例如:駛入車庫較宜,但避免壓壞草地)
5. 行人路 (footpath)
6. 路口或接近路口 6 公尺處
7. 行人橫過處 (斑馬線) 或六公尺之內。
8. 巴士站或計程車站。
9. 車輛出入口 (drive way ) 之一公尺之內。
10. 雙排停車。
11. 黃色不准停車線。
12. 交通不准停車標誌。
13. 除非有人能隨時替您駛開,否則不准停在消防栓旁,或停於0.5公尺以內。若看見路上 " FH"(消防栓) 標誌,不得停在0.5公尺內。

停車的標誌 (所有路邊黃線區均禁止停車)
1. 由早上某一時到下午某一時,及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是否可以停車依各路段標示或付費機器指示。
2. 巴士站,任何時間內皆不能停車。
3. 上下貨區您可停車 5 分鐘來上下貨。

G. 交通標誌

1. 嚴格規定,牌四週是紅色,不得違反 (例如:不准駛入)
2. 警告性質,牌四週是黃色 ( 例如:前面直轉彎 )
3. 指示性質,牌四週是白色 ( 例如:地方名稱 )

H. 行人道的讓路規則

1. 您一定要讓路給在或即將過行人道的過路人。
2. 如有學校的 STOP 路牌放下時,雙方的汽車一定要停下讓路,直到路牌拿走為止。
3. 〈〉表示前面有斑馬線。

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前應:
1. 慢行,如前面有車停下正讓行人通過,不可超車
2. 不論斑馬線有無中間線( 即不分左右邊 ),只要有人已在或即將踏入斑馬線上就必需讓行人先行 。路邊有學校的攔路牌出現時,兩邊的車都必

  須停住,等此牌撤走後再走。

I. 速度

請遵照道路邊之時速限制標誌駕車,一般而言,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速不超過 100 公里,其它路面時速不超過 50 公里。

J. 安全帶

1. 8 歲以下兒童-
*必須使用能固定在汽車座椅上之嬰兒椅。
*如果無嬰兒椅,兒童必須使用能固定在汽車座椅上之安全帶。
*如果嬰兒椅不能固定在汽車座椅上,嬰兒椅必須置於汽車後座。
 

2013111日開始,兒童汽車座椅強制使用年齡將延伸2年,從原先的5歲延長到7,而合格的兒童汽車座椅約束裝置包括baby capsulescar seatsbooster seats.


2. 8 ~ 14 歲之兒童-
*必須使用能固定在汽車座椅上之安全帶。
*如果沒有安全帶,兒童必須座於汽車後座。
*駕駛者有義務照顧 15 歲以下兒童使用安全帶或嬰兒椅。
*除非汽車後座已坐滿兒童,否則兒童必須座於汽車後座。

3. 成年人-
*必須使用能固定在汽車座椅上之安全帶。
*駕駛者必需確定兒童使用安全帶或嬰兒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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